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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会做生意的东瀛人 (第0页)

  这项代理权是一个十年期限的特别经销商资格,涉及到的品牌有好几个。分别是索尼,夏普,东芝和松下的消费电子产品。

  从条款上看,意思是这个授权可以成立一个公司,把这个授权装进去,然后可以以一个比较优惠的价格从国内的区域总代理那里拿货自行销售。

  这个所谓的优惠价格其实就是总代理的拿货价格,从这个角度来说,的确是比较优惠的。这个条款很有竞争力,也让陈震很动心。

  在年的时候,世界各国的品牌都是用区域总代理制的。比如说索尼,他们会在花都和鹏城各签几个总代理,他们就只需要向总代理发货就行了,其他代理就要向总代理拿货,然后一层一层铺到全国各地,最严重的时候,甚至出现了5层代理;于是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怪现状——越是中心城市,电子消费品越便宜,一台笔记本甚至能有上千的价差。这都是一层层的代理商制度搞出来的恶心事。

  这种现象的打破,还是有赖于马老板的后期发力,在某宝的冲击下,金字塔型的代理商制度被轰得千疮百孔,加上国产品牌的冲击,世界各大品牌商的日子一下子变得难过起来。

  在某宝上相互打架的代理商把原本并不怎么透明的价格体系撕得粉碎,也加重了消费者对这些国外电子消费品品牌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急剧扩大,在综合价格和产品『性』能,甚至爱国情怀的作用下,最终导致了东瀛电子消费品的全线溃退。

  在年种花家的电子消费品全面开花之前,这个特别经销商的资格还是不错的,能用比较低廉的价格,去占领市场,也能让国人获得比较实惠的产品。

  等到了国产品牌崛起的时候,那时候东瀛的牌子都溃退了,别说什么代理权了。

  想到这,陈震不由由衷得赞叹,东瀛人的确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在“局面对他们不利”的情况下,他们愣是把一个赔罪式的选项,变成了符合他们自己利益的事情,虽然给陈震一个不错的优惠,表面看是他们赔了,但实际上他们只是相当于多了一个总代理而已。

  这个总代理其实还是帮他们赚钱的。

  这事情有的人觉得这是东瀛人的算计,但陈震不这么认为,他反而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一个给国内品牌和国际大厂同台竞技的机会,甚至是一种帮扶。

  这件事情还需要具体得谋划一番,但这个代理权可以先拿下来,于是他给关谷健次郎回了邮件,说明对神宫和幸子的照顾,要2万美金的现金就好了,而这个赔罪的事情,就要那个特别代理权。

  搞完这些事情,剩下的就是请假了,他要在这周末上花都去,一次『性』搞定所有事情。但是怎么弄,还需要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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